國家標準《城鎮供熱服務》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適老化改造推薦性國家標準專項計劃及相關標準外文版計劃的通知》,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中國城市建設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修訂了國家標準《城鎮供熱服務》,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
新修訂的《城鎮供熱服務》規定了城鎮供熱服務的總則、供熱質量、運行與維護、業務與信息、文明施工、服務質量評價及服務改進等,適用于熱媒為熱水、熱用戶為民用建筑的供熱系統以及參與供熱的各方應達到的服務要求,包括城鎮供熱經營企業向熱用戶提供的供熱服務;熱用戶合理用熱;熱用戶、相關管理部門及機構對供熱服務質量的評價。
新修訂的《城鎮供熱服務》明確,供熱經營企業要建立與其供熱規模和熱用戶數量相適應的服務體系,并應能滿足熱用戶的合理需求。供熱服務應遵循安全第一、誠信為本、文明規范、用戶至上的原則。
在運行管理方面,供熱經營企業要采用安全、環保、節能、高效、經濟的供熱技術和工藝設備;制定合理的供熱系統運行方案,并保證正常、穩定、連續供熱;在當地法定供暖期內不應隨意延遲、中斷或提前結束供熱;建立健全供熱運行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運行事故率。
為了保障供熱安全,供熱經營企業要制定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并應定期組織演練,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合格后上崗;按規定設置安全和警示標志,對室溫不達標的熱用戶建立檔案。熱用戶在供暖期前要對室內自用供暖設施進行檢查,對存在隱患的室內自用供暖設施及時進行整改,并配合供熱經營企業進行供暖期前試水、檢查等準備工作;發現室內自用供暖設施異常或出現泄漏時,及時進行報修;不應擅自改動戶內采暖設施,如確實需要改動,要經供熱經營企業同意。
針對檢修與維修,供熱經營企業要建立供熱設施巡檢制度,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因熱用戶自身原因導致供熱設施損壞或影響正常供熱的,要書面通知熱用戶,告知原因并要求其及時修復;應熱用戶要求對室內自用供暖設施進行維修時,維修人員應事先向熱用戶明示維修項目、收費標準、消耗材料等清單,經熱用戶簽字確認后實施維修。供熱室內溫度達不到規定的溫度時,供熱經營企業與熱用戶要分別對各自產權范圍內的設施進行必要改造。供熱經營企業可根據熱用戶實際需求提出合理的改造方案。
在應急處置方面,供熱經營企業要對自然災害、極端氣候、社會治安、生產事故等嚴重影響正常供熱服務的事件制定應急預案,并遵照執行;建立與供熱安全管理相適應的應急搶修隊伍,并應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及通信設備等;供暖期間應實行24小時全天應急備勤,按規定對發生故障的供熱設施進行搶修。
施工期間,要保障人員安全和環境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對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響,保護周邊環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工藝,選用耗能較少的施工工藝,降低施工設備能耗。施工現場要設立公示牌,并注明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路段、工期、項目負責人和聯系電話,懸掛安全標志,并設置安全圍擋和警示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