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發文 支持公路交通高質量發展
優化公路項目還款安排 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公路交通建設
為深入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劃綱要》,鼓勵銀行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支持公路交通建設,4月20日,銀保監會、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關于銀行業保險業支持公路交通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精準聚焦支撐國家重大戰略實施的公路交通重大項目,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服務水平、強化風險管控,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交通運輸是國民經濟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戰略性的產業,是重要的服務性行業和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銀保監會、交通運輸部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公路交通發展是交通強國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鼓勵銀行保險機構依法合規支持公路交通建設,助力推進公路交通高質量發展,我們研究起草了《意見》。
具體來看,《意見》對銀行保險機構提出了六方面要求,一是聚焦重點領域和重大項目,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二是依法合規做好政府收費公路項目配套融資,在落實好分賬管理的前提下,根據剩余專項收入情況提供項目配套融資。三是進一步優化公路項目還款安排,合理安排債務本息還款寬限期,原則上不超過建設期加1年。四是穩妥有序開展業務創新,為符合條件的項目提供綠色金融、資產證券化(ABS)、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支持。五是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公路交通建設,通過債權、股權、股債結合、資產支持計劃和私募基金等形式參與公路交通建設。六是穩妥做好存量債務風險化解,有序推進收費公路存量債務接續。
《意見》也對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提升公路項目商業可持續能力方面作出安排,其中包括加強公路交通項目管理,完善公路項目市場化運營機制,建立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以及切實加強資金協同保障等。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持公路交通高質量發展的同時,《意見》也強調了防控風險的重要性。其中明確,銀行保險機構落實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規章制度、操作流程和風險控制措施。要求銀行保險機構加強貸前盡職調查,重點審核項目合法合規性、資金充足性、效益穩定性等,充分識別和評估項目建設風險和經營風險,嚴格按照項目工程、資金使用進度和資本金到位情況發放貸款,嚴格貸款支付審核,監督貸款按規定用途使用。同時,要求堅決落實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各項要求,不得違規提供融資。